帝国是一个“想像的共同体”吗?

如今,“帝国”一词通常只是个隐喻,用以指称那些组织复杂、势力雄厚的机构。两次世界大战摧毁了绝大多数帝国,在反殖民的解放浪潮中,“帝国”本身就显得过时了。虽然后续接管这个世界的美国、苏联也常被形容为帝国,但它们却都是靠反对帝国主义起家的,而且向来都再三否认这个非正式的称号。不过,不可否认的事实是:仅仅在一百年前,帝国还曾是这个世界上主要的国家形态,而且这种组织形式还格外地长寿,从最早的波斯帝国算起,至少在2500年的政治史上它是相当成功的。如果仅仅说它是靠权力有效地统治着领地,这是说不过去的,但那又是为什么?
和世人常有的观感相反,帝国的强大其实往往只是个神话。历史上几乎没有一个帝国(除了“黑客帝国”这种科幻的未来隐喻)能事无巨细地有效掌控领地内所有民众的活动,原因之一是无此必要,实在要推行则成本极高,更何况现代以前也缺乏这样的技术手段来进行管控。因此,就像《魏书·食货志》所说的,北魏太武帝时“开拓四海,以五方之民各有其性,故修其教不改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帝国只满足于治下民众象征性的臣服和交粮纳税等一定义务,其余方面不作干涉。
《世界帝国史:权力与差异政治》在书名中捕捉到了帝国政治最显著的特征:差异政治(politics of difference)。这种差异源于对现实和自身力量有限性的体认,以及一种“成本-收益”的评估:用力过猛反而会得不偿失。正因此,很多帝国都偏爱间接统治的方式,因为这样只须很小一群精英就能统治大片疆土,19世纪时英国派驻埃及的总督克罗默公爵对此曾有一句绕口令般的名言:“我们不统治埃及,我们统治埃及的统治者。”在这种情况下,帝国其实往往是一支保守的力量,倾向于维持现状,它就像是一个手里玩抛球游戏的杂技演员,得通过复杂的平衡协调来确保没有一个球掉到地上,正如本书所言,“对多样性的某种容忍对帝国的长寿是必不可少的”。当然,值得补充的是,帝国不仅维持差异,甚至也会为了便于管理而制造差异——印度的种姓制度正是在英国统治时期才被固定下来。
不同的帝国如何应对这些差异,在手法上有着极大的不同。历史上的第一个帝国波斯帝国多依靠武力,阿拉伯帝国使用宗教为纽带,奥匈帝国注重内部保持“轻微不满的平衡状态”,而英帝国则更多顺应市场机制。它们保持差异的目的也未必相似:虽然通常是为了政治稳定,但像荷兰人和英国人建立的帝国就更注重控制成本并榨取利润。西方传统意义上的“帝国”原型是罗马帝国,偏重对外围边疆差异化地区的统治而非内部,正因此,从钱穆到欧培德,许多学者都怀疑“帝国”一词用于形容中国古代的王朝,在定义上是否恰当,因为中国自秦始皇建立成熟的郡县制之后,对边疆地带所采取的那种“统而不治”的羁縻政治,更多的像是一种宗主权而非有效的差异化政治。即便放宽其定义,本书显然也是将中国的汉帝国作为罗马帝国的一个相当不同的政治模式来参照的——不说别的,中国科举制所培植的文官阶层,是前现代世界史上任何帝国都没有的特殊代理人阶层。
尽管帝国内的群体在间接统治下往往享受着大量的实质性的权力分享,不过,本书中未予强调的一点是:这种“差异”,不仅仅是英美文化视角下的“多样性”,还隐含着权力上的等级差异。这里面有着微妙的不同。巴布亚新几内亚的国家箴言是“多样性的统一”(Unity of Diversity),意指境内所有民族是在确保各自平等权利与特质基础上的联合,如果有某些族群享受特权就会打破这种平衡而损害国家的统一;但在19世纪的奥匈帝国,匈牙利人却坚决反对捷克人被赋予与他们一样的政治地位,说这样会有损帝国的“统一性”。
这就是帝国的不同逻辑:差异往往意味着中心与边缘在地位上的高低,而且“这种宽容只限于对社群内部事务,并不容许差异族群涉入政府事务”(丹尼尔·希罗《为什么不杀光》)。这样,统治者的要求不多(通常仅限于交税和不生事),被统治的群体也没有介入国家事务来为自己争取利益的打算,彼此便能相安无事。由此,正如本书所言,对不同社群而言,“差异会是一种事实和一个机会,而不是一种困扰”。正因此,乍看令人费解的是,当罗马帝国崩溃之后,推翻它的那些蛮族首领却感到后悔莫及,不仅因为他们沾染并享受到了罗马的文化,开始怀念其逝去的辉煌,还因为罗马帝国时代的长期稳定确曾提供一种值得留恋的俗世生活秩序。
由于重点放在维持整体的稳定性上,帝国势必更看重不同群体的忠诚性,并用激励、纪律和价值观来维系代理人的这种忠诚,这就需要一定的妥协和赋权,否则谁也无法管理那样一种政治秩序。帝国这种政体为什么能长寿,原因之一可能就在于这种整合能力,再加上一种必不可少的生存能力,那就是这个庞然大物其实可以极其灵活。和现代主权国家不同,帝国的边界是有弹性的,可以随时按自己的政治需要来调整,而不必过多顾虑来自国内的政治压力。虽然其政治结构有如叠床架屋般的复杂,但它毕竟是一层层的垂直依附关系,统治者在决策时反而拥有相当的灵活性,可以运用任何适当的手段去建立和维持体系的运作——当然,为此付出的代价是,在这样偏重实用性的政治实践中进化的制度最终会产生出“因地制宜”的混杂结果,缺乏一定的连贯性。书中说“罗马的经济并非是一个周密制定的系统,而是各种实践的大杂烩”,便是这一情形的真实写照。
帝国最后在国际竞争中走向溃败,说到底问题恐怕也是在这里。多元和丰富性也是它的弱点,灵活性在很多时候则意味着向现实妥协和低效率,帝国看上去声威赫赫,但事实上却很少真有多少代理人完全按照他们主子的要求办事。我们或许可以问:帝国是一个“想像的共同体”吗?统治者往往以不同身份面向不同统治地区(所以他们常有一大串头衔),但各部分却可能缺乏整体感,以至于难以动员出自己的全部潜力——换言之,帝国的构造和治理模式更适合一个相对静态的政治环境。进一步说,在这种政治中,稳定、灵活、效率构成了一个“不可能三角”,你不可能同时得到三者,而帝国通常选择了稳定、灵活而牺牲了效率,但麻烦的是,在现代政治中,一个低效率的政体是无法在激烈的国际政治中存活下来的。
帝国之所以在20世纪瓦解,并不是偶然的。世界大战所需要的总体动员能力,大大破坏了原本那种更偏重保持现状而非汲取能力的政治结构,而社会变迁带来的权利意识和政治参与热情,更使得差异政治本身维持不下去了——这样,帝国既不能应对挑战,又无法得到意识形态认同。此外,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帝国政治往往是人格化的,就像查理曼大帝需要不断威严地出现在各个领地,近代则发明了将统治者画像和照片到处张贴的方式,作为帝国存在的道成肉身;然而现代政治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国家的非人格化,它日益变成类似卡夫卡小说《城堡》里的那种抽象存在,其民众的认同也从君主本身转向了抽象的理念,尤其是民族主义。从这一意义上说,帝国是从人格化国家到抽象官僚制国家的过渡。按弗朗西斯·福山在《国家构建》中的划分,帝国可说是一种“国家范围”很广,但“国家政权力量”却相对较小的政体,通俗地说,就是管得宽但执行效率差,而现代政治正是在往相反方向进化,即要求缩小、限制国家权力的范围,同时提高贯彻执行的法律、政策的能力——这意味着走向专业化。
帝国的衰亡并未终结所有问题,反倒带来了更多新问题,以至于前些年修正主义的英国史学家尼尔·弗格森在《帝国》一书中遗憾地表示,战后之所以世界不太平,就在于英帝国太急于丢下包袱撤退,遗留下诸多问题,而美国却又没有“自觉”地承担起帝国的责任。他说的某些方面确属事实,和帝国相比,战后许多新独立国家在管理范围和政权力量两方面都大大下降,腐化堕落为掠夺性的国家政权。但真正的问题在于,在帝国谢幕之后,以什么国际体系框架和国家形态来有效地取代它。世界仍然多元而不平等,但回到帝国的老路上去是不可能的,弗格森的抱怨与其说是美化帝国(主要是英帝国),倒不如说是源自不满于联合国和欧盟为代表的多元协商体系的运转不灵。在此我认同本书最后所提的建议:“未来所面对的挑战是设想出这样的若干新型政体,它们认可人们对政治归属、机会平等和相互尊重所广泛怀有的愿望。”那或许在某种程度上接近中国人说的“天下一家”,但绝对不是帝国式的“天下一家”。
已刊2018-3-27《三联生活周刊》 --------------------------------------------------------- 勘误: 原文从句复杂,译文感觉不免有些生硬,但硬伤倒也不算多,就所见略举如下: p.40:这些革新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至少就事后而言),公元前212年将罗马公民权扩大到罗马世界的所有非奴隶男性的居民:应是公元212年,如p.384所言 p.48:在各郡(后成为诸省):按,此处所述是汉朝情形,应为“诸州” p.67:犹太人和基督徒,作为只信一部经典的人民,比起那些多神信仰者地位为高:所谓“只信一部经典的人民”,乃指“有天经的人” p.69:在星期五集体礼拜中祈祷哈里发的名字:“星期五”按伊斯兰教惯例应作“主麻日”,p.300“他常会高调地参加周五的祈祷”亦应同改 p.87:在危急时,游牧民直接从马匹的静脉处饮血,这一手段充当了关于游牧民们长期以来的负面报道:这一句略费解,可能指定居民族认为游牧民“茹毛饮血”,似宜加注 p.87:一个人可以决定抛弃自己的血统而成为另一个人的追随者,即他的仆从(noker):蒙古语“noker”一词含义复杂,既指门户奴隶,也指朋友、伙伴,或宜直译为“那可儿”或“伴当” p.90:大约1167年,一个名叫铁木真的男孩出生在蒙古草原上:现在一般多采用1162年出生说 p.90:在一个鞑靼部民杀掉铁木真的父亲之后:应是塔塔尔部 p.91:1180年,铁木真被俘虏了,并且差点被以前与他父亲结盟的一个部族所杀害:此处应指铁木真少年时被泰亦赤兀惕部所俘,但该部其实是铁木真所属的乞颜部分支,系出俺巴该汗,两者是近亲 p.146:600个西班牙人对阿兹特克帝国的胜利(1519-1521年),以及后来(1531-1533年)同样不大可信的由不超过200个征服者对印加人的征服故事:“不大可信”的原文想必是incredible,但这是历史上真实发生的事,故此处的意思应指“不可思议的” p.191:[尼布楚条约后]一条初步的边界线在俄国人、汉族人、满族人、蒙古族人和拉丁人之间划定了:当时的划界不包括“拉丁人”,但双方都有懂拉丁文的教士,这里应指用拉丁语商定协议 p.211:[北美]殖民者急于购买或夺占肥沃的内地山谷:此处valley指的不是山谷,而应是河谷、流域 p.211:“国中之国”(imperinm in imperio,即一个帝国中的帝国):imperinm=imperium p.245:全国被划分为50个省份,每个省份有30万居民:叶卡捷琳娜二世时期俄国全国约有3900万人,50个省份则平均有80万人,故此处所说的可能是每省至少30万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