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宽大于生命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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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天当漫无边际直到跨越世纪的青春真的到来,当古往今来追求永生的异术得以实现,我们是否会奔赴呐喊,争先恐后的去接受馈赠?我不知道,但如果这种“馈赠”需要我自愿放弃生命为代价,那我宁可不要。《百年法》值得谈论的角度有很多,我只选择其中几个方面。
请将生死大权赋予人民
《百年法》是一部为了生命而抗争的小说,它代表了一种人类梦寐以求的长生神话,也彰显了人类在死亡前的恐惧。《百年法》作为一部法律,规定:国民在接受不老化处理一百年后,必须放弃以生存为首的所有基本人权。试想,如果真的有那一天,人类可以活过一百年,可以见证一个世纪的完整更迭,或许死而无憾了吧,也或许厌倦了吧。但是否选择往生,难道就交给一部法律定夺?人的基本权利就是生存权,为人,这是最基本。如果连最基本的东西都可以任人宰割 ,那和动物有何分别?
生死的权利在我,我可以因厌倦了岁月的枯燥选择死亡,但请原谅我无法理解为了控制人类的数量而被迫死亡。反抗军动用一切力量,甚至住在山沟里过着最原始的生活,他们要自由,他们不惧怕死亡,不惧怕永生,他们只是不想让自己的生命被别人左右。二十多岁就接种人类不老化病毒,而百岁的老人同样接受了不老化病毒,这是截然不同的,你无法定夺哪一个群体应该葬送在《百年法》的威严下。死亡不是人生另一个开始,永生对人类来说太复杂了。人必须有死亡的一天,人应该有死亡的权利。但注意,是“人”应该有死亡的权利。生命的尊严若不是通过个体生命尊重彼此独立、自由的意志,怎么可能实现?
永驻的青春正侵蚀国家的发展
我们无法想象一个永生的社会,不老病毒是一件令世人开心的事,但我却恐惧这一天的到来。肉体的永驻不代表灵魂的长青,你在大街上可以遇到每一个人都带着一副年轻的面孔,社会再表明上正蓬勃向上。然而,停留在年迈的血液仍旧流淌,每一个理应退居的旅人任然奔走,年轻不在是活力和向上,正如首相游佐所说:“正因为国民青春永驻,国家才逐渐衰老。”
不同的年龄注射了同样的药物,获得了同样的人生长度,也许在一开始就是不平等的。社会需要不断地发展,而发展的最大动力就来自于年轻人的努力。如果年过半百和风华正茂的都以年轻的姿态站出来,国家难道不是飞速腾达?其实不然,外表永远都是人最虚伪的面具,一个人的能力和激情要看他真正度过的岁月。“老”的观念消失,但老人却依然存在。他们带着年轻的面具,涌入社会的发展中,他们不在像外表那样活力四射,干劲十足。他们用自己的理论和过时的方法,依旧套入需要创新的社会,侵染新鲜的血液。
人,生而自由
人会惧怕死亡,也会逃避死亡,但我们无法规避大自然的法则,生老病死乃是常情,但死亡仅此而已,千万不要把死亡赋予更多的意义。有人说“承认死亡是生命的遗憾才能让我们更好利用有限时间做更多有意义的事。”这句话就是一个天大的玩笑,如果我不承认死亡是遗憾的,难道就不能够让我的人生丰满?这当然有点抬杠的感觉,但仔细想想,活着的时候好好生活,等死了的时候安稳辞世,留下一捧尘土。
不用把死亡看到如何重要,死亡是生存的对立面,如果我们连如何生活还没有理清,如何还要费心去注意死亡?人生而自由,要活在当下。《百年法》规定我们想要获得永生,就要时刻担心一百年的定时炸弹。我们获得了长久的生命,却放弃了生命的意义。生命的珍贵在于可以赋予任何意义,假如从一开始就断定你生命的长度,为了活着而活着,这样的生命更显得狼狈不堪。
我们无法选择生命的长短,却可以以自己的方式去彰显生命的价值,哪怕只是比昨天过得更加有意义就已经足够。不要希冀我们能够活了多久,希望你我能够在呼吸的每一天,做了一件事,把一份空白的CD,镌刻上你我最真实的话语。无论是一年,还是一百年,生命的宽度永远没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