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商榷

浙江古籍出版社二〇一八年一版一印。
整體謹嚴審慎,有不斷加工成為脂評首選版本的基础。(也許已經是首選版本了,但又不能說“定本”,因為不會有這種東西。)校記精要,但文中標記不顯眼,不便讀者回查原文。有些改字未出校記,是既定方案,無可非。如多處改底本“鐘”字為“鍾”,看來較妥。有些地方改“姪”為“侄”、改“遊”為“游”,雖未見佳,也能理解。個别地方或許要算疏忽。
1.第一一九頁,“覆”當作“復”。

2.第三〇四頁,“着”當“著”,此處二字音義俱不通。

3.第七七九頁引王、陶詩,“裡”俱當作“里”。

4.第一〇四五頁,“着”當作“著”,與2同,此類“著”字是“表白”“顯明”“張大”一類意思,不能换用“着”字。

5.第一二九三頁,“於”當作“于”。

6.第一二九七頁,一個簡體字。

7.第一三二四頁,“註”底本作“注”,似較妥。

再說幾點不成熟意見。
第六頁甲側批語“補天濟世,勿認真用常言”,似應斷為“補天濟世,勿認真,用常言”,提醒讀者不要當成作者嚴肅的筆墨,此處只是沿用流俗之說。
同頁另一條甲側批“鍛煉後性方通。甚哉,人生不能學也”,語意不明,似應作“甚哉,人生不能[不]學也”。第七頁甲側批“鍛煉過尚與人踮脚,不學者又當如何?”,聯繫起來看,前條批語也應意在勸學。
第四七六頁,“使”字庚辰本抹改為“便”(形訛),從文氣來說,似以作“始”為是(音訛)。

偶記某條批語引《孟子》“良人者所仰望而終身也,今若此”,書中“今若此”置於引號外,誤。
另外,《紅樓夢》中有大量的“可是”應該斷出來,獨立成句。這類“可是”都是在接人話時使用,絶大多數在接話的最開頭,少數在句中。意思大約是“你說得對”或“你正提醒了我”之類,相當於“正是”“可不是”。有時也作“可是呢”,因為有語氣詞,所以斷出來了,但更多單獨用的(總有幾十處),標點本就都和下文相連了。其實這些地方宜用歎号或句號隔開,至少也應用逗號。例子太多,隨手拍了幾處。


